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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南墅森林消防救援站招录30名森林专职消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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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青岛晚报掌控全媒体」

据莱西市消防救援大队介绍,本次招收为现场报名,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中介及第三方人员进行招聘或培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由个人向体检单位支付)。咨询电话:13336397080滕队长。

为进一步推进森林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能力,莱西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森林专职消防员,分配在莱西市消防救援大队南墅森林消防救援站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根据大队实际需要,个人服从工作安排。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计划

本次共招录森林专职消防员25名、5名驾驶员,驾驶员要求b2驾驶证及以上。

招录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25日);

(四)具备高中及同等以上文化程度(含职高、中专、技校);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六)在青居家隔离14日以上人员,无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

(七)自愿加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录。部分从事森林灭火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且精力充足的人员,年龄可适度放宽。驾驶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森林专职消防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从本市(县、区)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录。

报名方式

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本人携带一寸照片、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学历证明(以第一学历为准),报名驾驶员需本人额外携带驾驶证复印件于2021年9月25日前到莱西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现场填写报名表,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招录流程

1.现场报名。本人携带一寸照片、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到莱西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入职资格审查。入职资格审查工作,对报名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范围,凡有关证件主要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3.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入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会通知参加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测试科目及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4.面试。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招收职位及专业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5.体检。根据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国家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6.组织岗前培训。正式上岗前需组织进行为期30天以上的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期满统一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参加补训,经补考仍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如以上各项均符合条件者超过30名,将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薪酬待遇和保障

森林专职消防员工资、生活经费保障在全省森林消防队伍队员待遇标准出台之前,队员薪资待遇参照莱西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如下)。

1.工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合同试用期1个月,入职后工资不低于50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驾驶员合同试用期1个月,入职后工资不低于58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工作表现优秀者,按程序选拔任命班长、站长助理,并享受相应岗位补贴。特殊岗位,待遇从优。

2.饮食保障。伙食标准执行莱西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伙食标准,实行集体就餐,伙食费不发放给个人。

3.福利保障。单位按月统一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4.政治待遇。工作表现特别优秀者,可按照程序发展为中国共产党员。

5.被装。根据季节变换为每人发放四季制服、训练服、被褥等,合同终止或解除时须上缴所发被装。

6.休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日常集中在消防救援站住宿。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化管理,除日常轮休时间外,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值班备勤情况安排带薪休假。

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给予减少绩效工资、推迟岗位晋级、降低岗位等级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一)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收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或过错,玩忽职守,对大队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救援队伍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四)经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仍不能胜任的(按照考核结果连续三次月度考核为不称职,则视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有违法犯罪事实或群众举报核实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七)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

(八)与本大队人员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

(九)连续两个季度考评不称职的或年度考评不称职的;

(十)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现场报名和招录考核时,请报名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措施,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对故意隐瞒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录对象要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招录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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